信仰立場

~ 使徒信經 ~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於十字架,受死,埋葬,降至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聖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 崇真會信仰 ~
周天和牧師

香港崇真會是世界信義宗聯會的成員,可是崇真會的前身是巴色傳道會;他差派來中國傳道的傳教士有來自信義宗的,也有來自改革宗的,因此崇真會在教義、教會體制、以及體制、以及體拜儀式各方面,都有兩宗混合的跡象。

首先我想簡單地申述信義宗的幾個教義重點。

第一、信義宗教會是一個推崇聖經,認它是基督徒信仰與行為之最高準繩的教會。我們曉得,馬丁路德所以對當日的天主教會表示不滿、提出抗議,乃是由於他發覺當日的教會在信仰和生活實踐方面,有好些地方都違反了聖經裡面所明示的真理。在研讚聖經方面,他們以教皇及教會傳統為解釋聖經的最高權威。但馬丁路德根據聖經(參賽六一6;六六21;彼前二5.9;啟一6等)認定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祭司」的職位,可以直接到神面前與祂親近,因此也就可以直接研究聖經,並不需要任何更高權威的指示。

不過,路德也曉得,這種主張可能導致「個人主義」的危險,因此提醒信徒在研究及解釋聖經時,應以古教會所留下來的三大信經為依歸,就是「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註:此信經乃是針對阿利烏派異端、聖子受造、與聖父不同體之說而作的信經 – 強調基督之位格和神性)、以及「阿他那修信經」(註:此信經揭櫫三位一體和詭成人身的信仰)。此外,路德在一五二九年又出版了「大小基督問答」;翌年,即一五三O年信義宗教會再公佈了「奧斯堡信條」。這些都是根據聖經而對基督教信仰所作的扼要申述。它們的作用不是取代聖經,乃是為了幫助信徒有系統地了解聖經的真理,並且在研究聖經時不致陷於「私人判斷」的偏差。

第二、信義宗教會也是強調「唯獨恩典」、「唯獨信心」的教會。事實上,「以信稱義」不是信義宗獨有的信仰;即連天主教也不否認「以信稱義」的教義。可是,信義宗強調「唯獨」以信稱義,「唯獨」靠恩得救(參羅三28;加三11;弗二8,9)。再加上信義宗強調聖經乃是基督教信仰之「唯一」本源,否認教會的傳統與聖經具有同等的權威,因此被稱為標榜三大「唯獨」的教會;即「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聖經」。信義宗教會一切教導、實際上都離不了這三個基本原則。

保羅在羅馬書、加拉太書、和以弗所書裡面對於唯獨以信稱義,唯獨靠恩得救的信仰有很詳細的闡釋。簡單的說,保羅深信,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沒有一個人能在神面前靠行完全律法而稱義,唯獨藉信心接受神在基督耶穌裡所施的恩惠才能得救。自然,這不是說罪人不必悔改,也不是說基督徒不必有好行為;因為信心包涵悔改在內,蒙恩的基督徒行事為人也應該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腓一27;帖前二12)。

第三、信義宗教會是一個看重聖禮的教會。信義宗教會與其他復原教會一樣承兩種聖禮,即聖洗禮和聖餐禮。因為這兩種禮儀都是耶穌親自設立的,又是神「恩典的器皿」,意思是說,神藉著有形之物,賜給凡以信心去領受的人屬天的恩惠。按照信義宗的信仰,聖禮不單是象徵性的或者紀念性的儀式,也是神所命定的方法,藉以把祂屬天的恩典和能力賜給我們。洗禮不單是一種象徵的禮儀,也是「重生的洗」;意思就是,凡憑信心領受洗禮的人,在洗禮中蒙神賜予洗淨罪惡、更新生命的恩惠,成為新造的人。聖餐也不單是一種紀念性的禮儀,紀念耶穌的死;它也是神所制定的一種「恩具」,意思就是,在聖餐中,神藉著有形的餅酒,把屬天的赦罪之恩賜給凡以悔改的心領受的人,並且藉此聖禮,加強我們和祂並信徒之間的團契,促進我們靈命的增長。

在上述三方面,崇真會的信仰,基本上都與信義宗各教會相同。不過,在中國大陸的崇真會,在「學道班」和「堅信班」中,向來都以改革宗的「海得堡教義問答」為主要課本,而輔以路德的「基督徒小問答」。可見,就在教義方面,崇真會也雜有改革宗的成分(附註:「海得堡教義問答」乃是改革宗信條中最通行和最有權威的。此信條由同情墨蘭頓和加爾文兩人的神學立場之兩位在海得堡大學任教的年青教授執筆,在1563年出版。「本問答語言純粹,符合聖經,秩序井然,神學中和。它的聖餐論及基督的性格論屬於慈運理加爾文派;它的反神人協作主義屬於路德加爾文派,可是它並未顯然主張嚴格的預定論;而在個人的信靠和沉思的天才上,它卻表現墨蘭頓的風格」 – 歷代基督教信條第179-180頁)。不僅如此,在教會的體制和禮拜儀式上,崇真會更加接近改革宗。無怪乎多年前在香港的一些信義宗教會領袖,認為崇真會乃是「混血兒」,因而拒絕本會在神學教育上互相合作的建議。

論到教會體制問題,我在1964年「崇真」創刊號中曾經發表過「從教會體制問題說起」一文。讀者如果有興趣研究這個問題,不妨翻來讀讀。在那篇文章中我詳細分析四種的基本教會體制,即「主教制」、「教皇制」、「公理制」和「長老制」;並且舉例說明我們崇真教會的組織乃是長老制,即改革宗教會的體制。然而純粹的信義宗教會,基本上則屬於「主教制」。崇真會所以採取長老制,乃是因為巴色母會素來都不強調「宗派」信仰,只是實際情形而決定採取最適合於當地信徒的教會體制。由於實際情形而決定採取最適合於當地信徒的教會體制。由於他們當昤認為長老制的組織最適合客家教會,因此便採用了長老制。這樣便叫教牧人員和平信徒在治理教會的事上共同負責;同時也使各地方教會彼此之間能夠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而收合作互助的果效。

至於禮拜儀式方面,崇真會也仿效改革宗的禮拜儀式多過於信義宗的禮拜儀式。我們曉得,馬丁路德改教時,著重於教義方面的改正,對於教會體制問題,除了反對教皇的無上權威以外,對主教制的組織並不反對,結果信義宗教會也便沿用了主教制。同時在禮拜儀式方面,除了反對崇拜聖母馬利亞和古聖徒以外,也盡量沿用當時大公教會的儀式。但慈運理和加爾文則比較激烈,因此在教會行政組織和禮拜儀式上都獨創一格。崇真會受了瑞士和法國的改革宗教會在這方面的影響,因此不僅在教會體制上仿傚長老制,在崇拜禮儀上也與天主教迴異,簡化得多,並且容許平信徒在崇拜聚會中擔任主席。這與信義宗其他教會完全由聖職人員一手包辦禮儀的作風大不相同。各位只要參加一次其他信義宗教會的主日崇拜,並且注意他們禮拜堂中聖壇和講台的佈置情形,便可以更加具體地體會到崇真會在這方面與他們的分別。

總上以觀,崇真會在教義方面,基本上與信義宗各教會相同,但在教會體制和禮拜儀式上則與信義宗教會有很大的差別,而接近改革宗。這並不是一件可惜的事,反而是一件值得引以為榮的事;因為這便表明,崇真會自開始的時候便已洋溢著教會合一的精神!保羅說:「恩賜原有分別,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十二4-7);又說:「我們各人蒙恩,都是照基督所量給各人的恩賜……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弗四7-12)。可見,我們的神顯然喜歡祂的子民,各自在其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以其獨特的方式去表揚他們共同的信仰,去實施他們在神國度中同心的事奉!我們應該為我們是崇真會是信義宗教會的一員而感謝!求神幫助我們,叫我們能夠「凡事証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合而為一的心!」

[文章來源自<崇真會訊>第68期,1995年3月]